傳真:0755-21675715-813
郵箱:ping@izhuok.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茶光路1018號創客公館5樓501-503室
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詳細說明
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詳細說明
軟件企業不需要通過軟件行業協會做評估(評估費800元),只需每年匯算清繳時在稅務機關備案(當然需滿足備案條件,與軟件評估條件基本一致),即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年免3年減半的優惠政策。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2、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3、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占研發費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4、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6、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7、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軟件企業所得稅兩年免三年減半。
注:應從企業的獲利年度起計算減免稅優惠期。如獲利年度不符合優惠條件的,應自首次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年度起,在其優惠期的剩余年限內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優惠。
例如,某軟件企業的獲利年度為2015年,應自2015年開始計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期。但如2015年當年不符合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條件,則當年不得享受減免稅優惠。如該企業在2016年度符合優惠條件,則可以自2016年開始計算享受剩余的“一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
Q1:軟件企業稅務備案后,是否會被核查?
A:是的,企業自行判斷其是否符合享受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條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并向稅務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在軟件企業享受優惠政策后,稅務部門轉請發改委、經信委進行核查。
Q2:對經核查不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如何進行處理?
A:由稅務部門追繳其已經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并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Q3:稅務部門什么時間將備案的軟件企業名單及其備案資料提交核查機構?
A:每年3月20日前和6月20日前分兩批提交至核查機構。建議對自身條件判斷沒有把握的企業盡可能提前履行備案手續,列入稅務部門3月20日前第一批提交核查的名單當中。如經核查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可在匯算清繳期內補繳稅款,避免加收滯納金。
Q4:享受所得稅減免政策的的軟件企業需要每年備案嗎?
A:是的。
Q5:以前年度已履行備案手續的軟件企業,如繼續享受所得稅減免政策,是否還需要辦理備案手續?
A:是的。
Q6:軟件企業在預繳時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嗎?
A:軟件企業在預繳時可以自行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年度終了后,應在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
Q7:軟件企業規定條件中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口徑是什么?
A:2015年度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的規定執行,2016年及以后年度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簡言之,即財稅規定的研發費加計扣除,歸集研發費是為了按其發生額的50%,在計算應納稅所得稅時加計扣除,其區別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歸集。總體來說,高企認定研發費的口徑大于加計扣除中研發費的口徑。
Q8:軟件產品如何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A:通過軟件產品評估即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