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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315:涉嫌違法商標代理行為
商標315:涉嫌違法商標代理行為
最近,商標局收到了有關的投訴。個體商標代理機構侵犯了客戶的合法利益,擾亂了商標代理機構的市場秩序,涉嫌違反《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商標局及時指示涉案執法機構依法進行查處,有效維護了商標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商標局進一步整理歸納了涉嫌違法活動的八類行為,并正在發出通知,提醒公眾防范欺騙。
一、虛假宣傳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關系。代理機構宣稱已獲得商標局批準,與商標局長期合作,擁有內部渠道,并共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通用律師等。
二、虛假榮譽。代理機構宣稱獲得商標局授予的相關榮譽稱號,并偽造商標局授牌、頒牌等。
三、虛假承諾。代理機構承諾申請人100%通過代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提供一個包過合同等。
四、虛假宣傳注冊程序、周期。代理機構聲明其代理申請商標可以快速受理,審核并獲得注冊證書等。
五、偽造商標注冊相關文件和資料。代理機構偽造商標申請審查流程信息,誤導商標申請人。偽造商標局文件、印章等,并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商標注冊、分割、轉讓等。
六、使用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來招攬業務。代理機構詆毀其他代理機構,夸大代理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率,并欺騙申請人更換代理機構進行復審或訴訟。謊稱申請人的商標是在其他類別的注冊,并誘使商標申請人添加其他類別的商標申請。聲稱能夠通過不非正常手段處理在先權利申請障礙。宣稱其能提前獲得未公布的商標申請審查結果。欺騙申請人被駁回,被撤銷、被無效宣告。
七、虛擬收費項目。假借商標局的幌子下,收取商標申請費用之外的“注冊費”“商標申請保險費”“商標預保護費”“領取注冊證費”“商標域名保護費”“商標版權保護費”“商標網上運營費”“已注冊商標登記費”“已注冊商標管理費”“網上商標展示費”“3﹒15標識費”“商標年度維護費”等,欺騙申請人。
八,幫派欺詐。欺騙申請人受讓有關商標權,安排其他人對于該注冊商標提出撤銷,異議和效宣告等惡意申請,并誘使申請人支付高額費用后并撤回相關申請。
有關公眾發現上述涉嫌違法商標代理活動的,可以向商標局或者商標代理機構、涉嫌違法經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投訴或者舉報、提供有關線索或者證據。執法機關將嚴肅查處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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