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0755-21675715-813
郵箱:ping@izhuok.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茶光路1018號創客公館5樓501-503室
騰訊申請注冊聲音商標屢次被駁回?
騰訊申請注冊聲音商標屢次被駁回?
聲音申請商標???相信對商標注冊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目前我國可以申請聲音商標。我國在2014年開始受理聲音商標注冊申請后,據了解我國第一件聲音商標是在2016年2月13日申請的,是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的開場曲,經審查符合規定后初步審定公告,成為我國首件初審公告的聲音商標。
聲音商標跟一般的傳統商標不同,但要和傳統商標一樣具備能分辨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產品或服務區別開的基本功能,也就是必須要具備顯著性,便于消費者識別。
騰訊之前以“嘀嘀嘀嘀”的QQ提示音申請為聲音商標,但被商標局駁回。駁回原因是缺乏顯著性。2014年5月,騰訊就將“男人咳嗽”聲音申請商標,申請范圍為第42類遠程數據備份、電子數據存儲、云計算、軟件運營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等。相信這個聲音大家都很熟悉,因為這是電腦登QQ時,陌生人添加好友時發出的提示音。聲音由(ke-ke)構成。就是這段聲音,被商標局給駁回,商標局以“該商標為男人的咳嗽聲‘咳咳’,用在指定服務項目上缺乏顯著性,不具備商標的可識別作用”為由,依據《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條的規定,對申請商標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騰訊接到駁回通知書后,不服該駁回理由,于是進行商標駁回復審。給出的復審理由是QQ于1999年問世,現已擁有龐大的受眾群體,申請的聲音商標也隨之被廣大消費者熟知。該申請商標本身已具備商標顯著性,且該聲音經過長期、大量宣傳使用,已與商標申請人建立了唯一對應關系,完全可以起到區別服務來源的作用。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收到復審后,經審理認為:申請商標為男人咳嗽的聲音,指定使用在云計算等服務上不易被作為商標識別,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屬于《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的情形。申請人提交的使用證據未涉及申請商標在云計算等服務上的使用,不能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具有顯著性。依照《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對該申請商標在全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相信大家看完以后肯定會覺得,為什么聲音商標那么難申請?連騰訊公司都拿不下來。
其實,自從2013年我國第三次修訂《商標法》,將聲音商標納入可注冊商標范圍內。從14年5月1日至今,我國商標局已受理聲音商標注冊申請約600件,但最終獲準注冊的只有20件左右。
相對我國市場消費者而言,目前聲音商標還是屬于新鮮事物,在消費者的實際生活接觸中,長期以來都是習慣于文字、圖形形式的傳統商標,
對我國消費者而言,無論作為法律上新增的一種商標形式,還是實際生活中接觸到的實例,聲音商標都屬于新鮮事物。消費者長期以來習慣了以文字、圖形作為表現形式的傳統商標,很少將聲音作為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
其實聲音商標注冊最大的難點是顯著性,
商標的顯著性包括固有顯著性和經使用獲得的顯著性。臆造詞(臆造詞語是指憑主觀意想、杜撰的詞語。)如索尼、kodak作為商標,具備固有的顯著性,符合《商標法》對于顯著性的要求。那么,一件獨創性強的聲音商標,例如一小段自創的樂曲,是否不需要實際使用也能滿足商標顯著性的要求呢?
根據《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一般情況下,聲音商標需經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征。
商標注冊申請人為證明其聲音商標經使用已獲得顯著特征,可以向商標局或商評委提交相關使用證據。
其實騰訊申請聲音商標的“男人咳嗽聲”(咳咳),其本身獨創性不強,而騰訊提交的使用證據中并未涉及到該聲音商標指定的領域。所以并不能證明該聲音商標已經使用獲得應有的顯著特征。
如果您有更多關于聲音商標注冊的問題,深圳商標代理-路浩知識產權歡迎您前來咨詢:0755-2167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