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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網媒受到國家版權局約談
13家網媒受到國家版權局約談
據報道,9月29日國家版權局針對網絡轉載版權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突出版權問題,在京約談了趣頭條、淘新聞、今日頭條、一點資訊、百度百家號、微信、東方頭條、北京時間、網易新聞、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騰訊新聞等13家網絡服務商,要求其進一步提高版權保護意識,切實加強版權制度建設,全面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
早在今年7月,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就已經開展了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劍網2018”專項行動,將網絡版權作為打擊重點。
國家版權局公告原文如下:
今年7月,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18”專項行動,將網絡轉載版權專項整治作為專項行動的重點任務。9月29日,針對網絡轉載版權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突出版權問題,國家版權局在京約談了趣頭條、淘新聞、今日頭條、一點資訊、百度百家號、微信、東方頭條、北京時間、網易新聞、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騰訊新聞等13家網絡服務商,要求其進一步提高版權保護意識,切實加強版權制度建設,全面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規范網絡轉載版權秩序。
網絡服務商直接轉載傳統媒體作品的,要進一步完善版權管理制度,堅持“先授權、后使用”的著作權法基本原則,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他人作品;依法轉載他人作品時,要主動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來源,不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原意;要積極與權利人及相關版權組織開展版權合作,完善授權許可機制,遏制網絡侵權盜版。
網絡服務商為用戶轉載他人作品提供平臺的,要切實強化用戶管理,在平臺顯著位置提示用戶遵守著作權法,不違法轉載他人作品;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戶未經許可違法轉載他人作品、洗稿等侵權行為;不得鼓勵用戶或假借用戶名義,濫用“避風港”規則轉載他人作品;對于多次侵權被投訴的用戶,應當采取列入黑名單、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等懲治措施。要積極履行“通知——刪除”法定義務,完善版權投訴通道;及時處理權利人的通知,快速移除相關侵權作品或斷開相關侵權鏈接。要加強執法協作,對版權部門發布的重點保護預警作品,加強版權審核并及時處置,主動履行違法犯罪線索報告和配合調查義務。
下一階段,各級版權執法部門將重點打擊網絡轉載領域存在的各類侵權盜版行為,引導網絡企業加強版權自律、規范版權管理,推動網絡平臺與權利人(組織)、版權相關聯盟(協會)開展版權合作、探索符合網絡使用需求和傳播規律的轉載授權模式,共同維護良好的版權秩序。
例如今年9月中旬,登陸納斯達克內容聚合平臺趣頭條就曾被侵權官司困擾。《財經》雜志指責趣頭條,從今年4月起,冒用《財經》雜志名義在其平臺上注冊賬號,并搬運290余篇文章。
對此,趣頭條在此前對新京報記者回應稱,目前平臺上的內容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專業媒體機構,已與國內超過200家專業媒體機構達成合作;另一類是自媒體,目前已有超23萬家自媒體進駐趣頭條自媒體平臺,針對自媒體行業中普遍存在的侵權轉載等問題,平臺也在不斷加強整改和自查,優化內部的內容審核機制。
這個現象不止發生在趣頭條一家,其余提供自媒體進駐的平臺,如頭條號、百家號、企鵝號等均存在類似情況。企鵝智酷的數據顯示,56.1%的自媒體用戶對內容質量表達明確的擔憂心態,2017年,超過三分之二的用戶不再關注新的自媒體賬號。
對于如何應對侵權問題,趣頭條稱:“對比去年,我們已攔截了一半以上的不正規的自媒體平臺,從源頭上杜絕不合規內容。一旦發現平臺有內容涉嫌版權問題,即刻下架相關內容。”除了平臺審核準入門檻低,自媒體侵權成本低、收益高也成為屢禁不止的原因。
總結:凡包含了著作權人獨創性勞動的消息、通訊、特寫、報道等作品均不屬于單純事實消息,互聯網媒體進行轉載時,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