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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21年廣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明細
2018年-2021年廣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明細
一、促進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獎勵
1. 本區新認定的國家高企或新遷入本區的,規下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規上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小巨人補貼8萬。
2. 高企收入首次晉級5000萬元級別、2億元級別、10億元級別的,分別給予50萬、100萬、200萬的獎勵。
3. 對國家級科技項目,給予100%的資金配套,最高500萬元;對省級科技項目,給予70%的資金配套,最高300萬元;對市級科技項目,給予50%的資金配套,最高100萬元。
4. 認定為廣州市企業研發機構的,補助40萬元;獲得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和國家級重點實驗室資格認定的,一次性支持300萬元。
5. 區內新型研發機構,獲得國家、省、市認定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獎勵。
6. 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請搜索“卓科知產”或登錄http://www.hthuanbao.cn/
二、支持各類孵化器載體建設獎勵
1. 新認定的區級孵化器、市級孵化器、國家級孵化器培育單位和國家級孵化器分別給予15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逐級獲得認定的,獎勵差額部分。
2. 新評定為廣東省粵港澳臺科技企業孵化器、廣東省國際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 建設符合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高端智能裝備制造、IAB、NEM等產業通用標準及行業要求的標準廠房項目,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500萬元。建設規模原則:標準廠房集中區域占地面積15畝以上,或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標準廠房單體建筑占地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
4. 按照新增孵化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以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器運營機構一次性補貼。新增孵化面積以在孵企業實際租用面積(租約需兩年以上)為準。
5. 對在孵化器、加速器和眾創空間內租用場地的中介服務機構,每年按實際租用面積的50%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每月最高20元,每年最高補貼3萬元,連續補貼2年。
6.根據上一年度培育或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按10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相關孵化器、加速器和眾創空間一次性獎勵。
7. 根據管理運營考核結果,給予運營經費補貼。補貼標準為:第一檔100萬元,資助比例不超過考核合格區級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總數的30%;第二檔70萬元,資助比例不超過考核合格區級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總數的30%;第三檔50萬元,資助比例不超過考核合格區級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總數的40%。
8. 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登記、認定、績效考核請搜索“卓科知產”或登錄http://www.hthuanbao.cn/
三、新三板、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獎勵
1. 對在“新三板”掛牌的區內科技企業最高給予100萬元的補貼,成功進入“創新層”的再額外獎勵50萬元。
2. 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獎勵4000元/件。
3.實用新型專利獲得授權的獎勵1000元/件。
4. 外觀設計專利獲得授權的獎勵500元/件。
5. 認定為區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原則上一年不超過十家),一次性獎勵10萬元。有效期滿后重新通過認定的企業可同樣享受獎勵。
6. 鼓勵區內擁有工程中心、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等企事業單位申請進入廣州市科技創新服務機構目錄。成功進入目錄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
7. 對在我區成立滿一年,且單一年度服務我區科技企業50家以上(其中高新技術企業不少于20家)或首次單年度代理我區發明專利申請數達50件以上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8. 對區內設立的知識產權專利代理機構或分支機構,協助我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成功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授權,且專利證書所記載的第一權利人地址為我區轄內的,分別給予1000元/件、500元/件和300元/件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10萬元。
9. 凡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廣州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的代理機構(且具備獨立法人),年度協助我區企事業單位20家以上,并代理專利申請50件以上,發明專利申請量占30%,一次性獎勵5萬元。
10.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外觀專利、商標注冊請搜索“卓科知識產權”或登錄http://www.hthuanb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