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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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指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范圍內,持續進行研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的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必要性:
(一)提升企業整體形象,增強企業軟實力;
(二)促進研發,提高研發組織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管理規范化;
(四)獲得購置產業用地資格;
(五)享受稅率優惠政策、降低稅負,使企業資產及收入充分 “陽光化” ;
(六)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增強企業競爭力,提升企業行業地位,為上市鋪平道路。
國家高新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等相關稅收規定,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比普通企業低10%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取得認定資格的當年可申請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另外,高新技術企業還可以享受研發費加計(50%)扣除優惠政策。
根據《關于公布<2010年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專項補助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凡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均有權申請享受退回上交稅款形成地方財政部分的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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